2020年6月12日,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诸暨市公安局、诸暨市财政局、诸暨市税务局,下达了关于《诸暨市企业开办“零成本”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。
根据绍兴市事处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《诸暨市企业开办“零成本”实施方案》(绍市监管【2020】42号),结合我市实际,研究制定了《诸暨市企业开办“零成本”实施方案》,现内容如下:
为认真落实中央、省、绍兴及我市的政策部署,坚持“两手都要硬、两站都要赢“目标向导,全面落实细惠企稳企助企活企暖企政策,最大力度推进企业减负降本,支持企业纾困解难,决定对新开办企业赠送首套公章和税控设备(含首年服务费),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主要工作任务
推行企业开办“零成本“,办企业刻制首套印章费用(四枚印章:包括单位公章、合同专用章、发票专用章、企业财务章)税控设备(含首年服务费)由政府买单。
二、享受对象
新开办的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所属分支机构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。
三、享受费用
参照绍兴市级标准,印章+税控设备+税控首年服务费,每家共计640元,由市创建管局按实际企业开办数结算。
政策解读:首先就是需要有营业执照的主体,至少是需要企业起步,个体工商户不受此政策优惠哦!
时间:从2020年6月12日起开始正式实施!
那之前的企业,2020年3月16日起到本文件发布前,未享受优惠的企业,可持相应发票到市场监督局报销,报销费用按照规定标准执行!
根据政策要求,包含以上四枚印章,实际使用中,还差一枚法人章,需要用户自己出费用刻制;以上材料为政府规定,如需更好材料刻制,也是需要用户自行补差价的;
3月16日至今区间的新办企业,可以到原刻制的刻章店开取发票,然后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(办证中心三楼)报销!